现在各地产业小镇概念风起云涌,长期来看符合城市化进程中特大都市人口生活圈外溢二线,配套服务业需求旺盛的趋势,欧美发达经济体已有类似经验,不过目前国内在都市圈二三线生活,交通,医疗等配套尚不完备,以房企为主导,长期投入沉淀大量资金,自持物业收益培育期漫长,仅仅依靠住宅输血,能否长久?作为住宅所需配套用地在国家政策上有何支持?是否仍需在公开市场上招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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绫地宁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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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遍认为当前的产业园区开发是四种模式,政府主导的园区开发模式,大型企业引导模式,产业地产商模式和综合政府企业运作的模式,但就房地产企业为主体的模式中,盈利应该还是来自土地增值、物业租赁、定制开发和商业配套,如果要打造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园区,单单依靠配套中的住宅销售肯定不是长久之道,最终还是要取决于产业导入培育和集聚是否成功,但如果单纯从地产角度的财务投资成本来说,住宅销售目前仍是产业地产回笼前期投入的支撑。
关于产业园区的政策,国家级市级区级等不同行政级别的政策都不一样,大致都包括管理体制、招商引资、创新和人才、园区服务和土地这些方面,土地政策通常会严控闲置,但住宅配套用地基本没有统一标准的优惠条件。广东来说,政府出让的地块需要招拍挂,涉及村集体留用地使用权转让的也需要公开出让流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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